有媒體評硫酸潑熊大學生任職中科院事件,認為圍觀不應該情緒化,7月6日中科院微電子研究所對媒體的回應也讓人們的視線聚焦在這一話題上面。

情況介紹
據了解,當年勇硫酸潑熊的大學生劉海洋現在任職于中科院,工作人員表示對他的所有錄用程序都是合規的,他之前也受到了學校方面的處罰。2002年,清華大學在校生用硫酸潑熊的事情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對于如何處理后續結果,有不少專家發表了看法,最終他被學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同時經過長期的討論和爭議之后,最終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判決劉海洋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但鑒于其一貫品學兼優,案發后有悔罪表現,決定免予刑事處罰,如今舊事重提,劉海洋能夠為我國科研做出貢獻,也是一件美事。

輿論情況
在二十年前劉海洋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不過以如今的情況來看,輿論似乎仍然不打算放過劉海洋。有人表示,以劉海洋如今的成就推翻此前的處分,明顯存在不合理,以當時的情況而言,劉海洋應該受到刑事拘留一個月的處罰。不過以法律的角度來看,劉海洋當時由于表現良好獲得了免予處罰的判決,后來由于個人的成長以及研究成果,成功獲得了中科院的錄取資格,這完全是符合規定和程序的,就像中科院的回應一樣,劉海洋的錄取并沒有什么違反規定的事情,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像劉海洋這樣過去犯過錯的人的個人成長或者就業通道也要被堵死,劉海洋的任職合乎規范,希望廣大網友不要再一直咬著過去的事情不放,他已經付出了相應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