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消息,鄭州女子謝女士的車輛在2021年7月20日特大暴雨災害中被淹,次月她在河南潤實實業有限公司的一汽大眾4s店購買了一輛高爾夫轎車,剛剛過去兩個月左右,新車就出現了多次故障,十個月的時間里4s店先后維修了五次,但是這些故障仍舊沒有徹底排除,經過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查,認定這輛車屬于涉水車輛,于是謝女士將這些情況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

經過監管部門的調查得知,當年特大暴雨災害后,河南潤眾實業公司報保險的車輛總共有46輛,其中有25輛汽車獲得了理賠,另外21輛汽車沒有獲得理賠,被該公司通過正常渠道銷售而出,而謝女士購買的這輛車就是這21輛中的其中一輛,謝女士認為自己遇到了消費詐騙,為此特地向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舉報并獲立案。

在此謝女士向法院起訴了賣給她汽車的這家公司,9月28日,鄭州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審理后認為,河南潤眾在雙方交易的過程中并沒有告知車輛是否涉水,這種情況屬于故意欺瞞,已經構成了欺詐的嫌疑,故此撤銷了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鑒于謝女士車輛已經使用了兩年,酌情支持謝女士14萬元的退款要求,并且按照車輛的原價三倍賠償49.4萬元,同時謝女士領取貨款時還將返還涉案車輛。

9月29日,謝女士收到了法院判決書,她告訴記者自己的維權過程十分艱辛,整個過程中,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積極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而且還提取了很多證據,比如保險公司還有資質機構的鑒定都是在他們的協助下完成的,后續,記者撥打了河南潤眾當時的售后經理衛磊電話,對方表示自己已經離職,與這起案件沒有任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