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受到社會各界關注的大同大成雙語學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起廣泛的議論,欺凌者的行為可謂是非常的惡劣,手段暴力,甚至不愿意將無恥的行為而復述,很難想象竟然是兩個10歲左右的孩子所作所為,對于公布的調查結果和處罰,并沒有給大家滿意的答案,反而使輿論不斷的上升,重要的一點就是公眾普遍認為對欺凌者的處罰太輕了。實際上年齡不應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不能成為一句口號。

1.怎樣保護受害者
對待校園發生的欺凌事件,相關部門都要認識到一點就是要保護和救濟受害者,必須放在核心主要的位置,首先要開辟特殊通道,通過多種方式給受害者提供最大的幫助,幫助他們可以盡快的走出陰影,另一方面就是對施害者和監護者要給予懲戒,不僅僅只是對受害者的一種撫慰,同樣要給潛在的施暴者一個警示。

2.學校的重要性
最近幾年發生的校園欺凌其中學校有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學校的重要性是考驗老師的公正,但是有的學校甚至個別的教育部門總是以一種家丑不可外揚的心理,盡管出事不想著怎樣幫助受害學生,反而是想要先滅火,在家長之間和稀泥,導致一些家長求告無門,只能向媒體訴說,但凡有合理的溝通渠道,家長們怎么愿意在大庭廣眾之下哭訴這種事情,無疑是對受害者進行的第2次傷害。

年齡來劃分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一直以來在社會各界都有著不同的討論,實際上要按照事情進行對待,必須提醒的是未成年人獲取的信息已經超過于想象,有的孩子成熟非常的快,已經超出正常人的理解。